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


此次竞赛计划设置一类职业技能大赛 35项(具体项目见附件),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将另行公布。所有纳入计划的赛事,举办时均统一冠以“202X 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” 名称,形成规范统一的赛事品牌。

竞赛标准严格锚定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:各项目需按国家职业(技能)标准中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要求命题;对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领域,可参照《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(2023年版)》自主开发评价规范,确保竞赛技术质量与行业发展需求紧密衔接。

此项通知对赛事组织提出明确要求。第一主办单位承担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主体责任,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,合理确定决赛时间与举办地,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参赛并扩大其参赛比例,同时严格落实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。鼓励采用集中开放形式办赛,提升赛事透明度。

 

决赛环节强调公平性:除中央企业组织的竞赛外,均以省份为单位组队,禁止以企业、院校为单位单独组队;对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,将取消其成绩及相关荣誉。赛后需组织技术点评,推广竞赛成果,实现 “以赛促学、以赛促训、以赛促建” 的良性循环。

竞赛设置阶梯式奖励政策,激励选手奋勇争先。在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,单人赛项前5名、双人赛项前2名的选手,将由第一主办单位按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,已持技师证书者可晋升高级技师(本职业最高等级为技师的除外);单人赛项第6—20名、双人赛项第3—10名的选手,可晋升高级工资格或等级,已持高级工证书者可晋升技师(本职业最高为高级工的除外)。

 

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,单人赛项前 3 名、双人赛项第1名选手可晋升技师,单人赛项第4—15名、双人赛项第2—7名选手可晋升高级工或技师(按相应规则执行)。所有获奖选手及证书获得者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决赛选手总数的50%以内,确保奖励的含金量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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